为全力做好市场领域疫情防控工作,门头沟区市场防疫组持续加强检查力度,严格督促市场主体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对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市场主体责令整改并予以公示。
现将防疫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市场主体通报如下:
1
北京杰兴伟业水果店
92110109l10003849t
北京市门头沟区大峪梨园14排9号
经营场所未进行预防性消毒,或无消毒记录,或消毒记录不完整
2
北京董文玲百货店
92110109ma00pnb22d
北京市门头沟区梨园13-6号
经营场所未进行预防性消毒,或无消毒记录,或消毒记录不完整
门头沟区市场防疫工作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