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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标准农田建设是巩固和提高粮食生产能力,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关键举措。近日,农业农村部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质量“回头看”和专项整治行动方案(送审稿)》,强化质量监管,进一步高水平推动耕地保护。
近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职称评审监管暂行办法》,共4章27条,针对评审过程中反映突出、易发多发的违规问题,聚焦申报人、评审专家、职称评审相关工作人员等3类重点人群和评审单位、申报人所在单位等2类重点单位,采取多种方式实施监管。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对外发布《关于进一步便利纳税人跨区迁移 服务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通知》,从“优化事前提醒”“提速事中办理”“完善事后服务”全环节推出系列举措,进一步便利纳税人跨区迁移,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
近日,为进一步规范互联网财产保险业务,有效防范行业风险,切实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推动财险业向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实现互联网财产保险高质量发展,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互联网财产保险业务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加强和改进互联网财产保险业务监管。
为了完善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体系,提升信用信息管理的合法性、规范性、准确性和高效性,推动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激发经营主体活力和内生动力,近日,水利部修订印发《水利建设市场经营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办法》,重点从三个方面规范信用信息管理。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京津冀协同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加快打造京津冀一流营商环境,破除制约区域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助力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实施,制定如下行动方案。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定的《北京市直播带货合规指引》日前正式发布。《指引》对直播带货平台经营者、直播带货直播间运营者、直播带货人员和直播带货服务机构逐一提出具体合规要求,共计四章三十一条。
各有关单位: 近期,我市正处于“七下八上”主汛期,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确保我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领域安全生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北京市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北京市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2024年北京市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任务》等具体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安全生产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为落实本市优化营商环境政策精神,更好服务企业安全发展,引导企业自觉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主动发现和整改火灾隐患,避免“小过重罚”、确保“过罚相当”,市消防救援局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依法研究制定了《优化营商环境消防柔性执法工作规定》(简称《规定》)并于7月17日发布施行。
各有关单位: 现将《北京市开展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精准帮扶工作方案(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贯彻落实。
近日,遂宁市举行2024年优化营商环境新闻发布会。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遂宁已出台《遂宁市2024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有针对性制定了278条优化营商环境改革服务举措,着力打造全省“成本洼地”。
今后,河南省广大居民选择“小区管家”,不仅可看到物业的资质,还能看到其诚信度和服务水平高低。5月27日,记者从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获悉,河南省印发《河南省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管理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将通过信用信息采集、公开、评价应用和监督等,建立物业服务企业“信用报告”,并对其进行信用管理,信用不佳者,将影响其承接新服务。
记者日前从武汉海关获悉,为深入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优化口岸营商环境,提升高级认证企业(aeo)获得感,更好服务湖北外贸质升量稳,武汉海关以全球aeo大会为契机,根据海关总署增加高级认证企业便利措施工作要求,结合湖北省进出口特点,从降低检验检疫监管频次、降低企业进出口成本、提升便利措施智能化水平、提升精准服务企业水平和推动便利措施扩容升级等5个方面,推出《武汉海关增加高级认证企业通关便利促进外贸质升量稳若干措施》,共计22条。
山东省司法厅日前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和监督罚款设定与实施的若干措施》的通知,要求进一步规范和监督罚款设定与实施,切实保护企业和群众合法权益,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为推进“标准地 告知承诺制”改革,深化产业园区环评联动改革,加快推进高质量项目建设,近日,陕西省汉中市生态环境局结合法律法规和政策更新调整情况,对原《汉中市环评审批告知承诺制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进行修订并正式印发实施。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也是发展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基础。为充分发挥社会信用对提高资源配置效率、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等方面的重要作用,近日,内蒙古自治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内蒙古自治区社会信用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近日,内蒙古自治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集体表决通过《内蒙古自治区社会信用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24年9月1日正式施行。这是继2021年6月1日《内蒙古自治区公共信用信息管理条例》实施后内蒙古自治区第二部信用建设的地方性法规,也是内蒙古自治区社会信用体系法治建设取得的又一次重大突破。
7月30日,湖南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分组审议《湖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
2024年,南京交通运输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信用体系建设的决策部署,立足行业发展实际,完善全市交通运输信用管理顶层设计,提高信用信息数据归集与共享水平,加快构建交通运输信用分级分类监管与服务机制,拓展“信易 ”守信激励应用场景,全面建设高水平“信用交通城市”,促进跨区域交通运输信用一体化合作,为奋力谱写“强富美高”新南京现代化建设筑牢信用交通基础。
第一条 为了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四川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广元市实际,制定本条例。